自從我開始演奏新音樂起, 最怕聽到人家問我: 要如何聽懂新音樂? 更怕人家跟我說: 新音樂真難聽! 雖然音樂不是我寫的,但是往往卻是我花雙倍的時間與精力 ,呈現出來的成果。 那種難過與無奈,就好比自己的孩子,被別人批評說他長得太醜或不討人喜歡。

音樂畢竟是一個抽象的語言,每一個時期的作曲家都有他個人的語彙; 十八和十九世紀的音樂之所以較通俗,也是因為已有許多音樂家們在各處演奏音樂會,以及錄音的銷售和傳播。 人的聽力就如同視覺一樣,耳濡目染之下,往往會在腦海裡留下印象,而這種經由濳意識產生的熟悉度,就是我們所謂的 “懂“ 或“了解“。 如果有人一整個月都在聽史托克豪森 (Stockhausen) 的音樂,他可能就會說他聽懂了。 不可諱言,每位作曲家,甚至每ㄧ首樂曲,聽眾產生的共鳴度往往不一致,有些曲子可能讓人一“聽“衷情,有些可能需要多聽才能領會其意,當然這也取決於聽者在聽覺上所受的教育,以及個人的品味。

在德語世界中,將音樂概括的分為兩大類: E-Musik即嚴肅音樂,U-Musik即娛樂音樂,也就是所謂的流行音樂; 這兩類音樂都有其存在的必要性。所謂的嚴肅音樂,自古以來,一直屬於少數人的音樂:巴洛克時期,靠著宗教教會的支持; 古典浪漫時期,靠著王宮貴族的支持; 現今則得藉由國家及私人企業的扶持。

從事嚴肅音樂的創作者及演奏者,絕大多數為從小以此為職志,經由長期的專業教育訓練,再加上個人的天賦及人生的歷練; 其藝術的內涵,並不是商業性的需求,更不是以迎合大眾口味為目的,這類音樂是將人類的智性情感經由聲響,昇華為哲學性的啟發。 巴哈、莫札特、貝多芬、舒伯特等人的音樂之所以動人,是因為他們藉由聲音傳達他們個人的宗教情懷、對當世的批判、對現實的不滿、愛情的體驗、抑或其人生種種的遭遇。 這類嚴肅音樂是具有啓發性和教育性,但是同一時期也有所謂的流行音樂,流傳至今便稱為民族音樂或是民謠; 莫札特寫給鋼琴的許多變奏曲,很多是採用當時流行的法國民歌作為主題,例如大家耳熟能詳的小星星變奏曲。  這就好比古今中外的文學名著與報章雜誌共存的道理,紅樓夢、戰爭與和平、浮士德等等,是歷經時代的考驗,流傳至今的經典名著,是屬於精緻文化的範疇,但不見得是人人畢生所需,不讀文學名著,你也可以生活,但是在人生這一回,可能就少了一點兒的精神食糧,而這部分正是造就每個人不同氣質之所在。

面對新音樂,第一絕對要打開個人的心房,懷著好奇心去感受音樂。 音樂不一定是要悅耳動聽的,就好比人生不是事事都是完美如願的,如果你聽到這音樂覺得很痛苦,或許這也正是作曲家在痛苦的當下,表達出的情感,而你們也就在當下產生了彼此的共鳴。 就像我們欣賞畢卡索的繪畫,他早期的作品與其他印象派畫家極其接近,看不出所謂個人風格,直到他發展出所謂的立體派畫風,才塑造出他個人的形象和人格的魅力; 但他畫中的人物,並不是各個俊男美女,人物也都是歪曲扭斜的; 這就如同音樂中不和諧音程產生的情感,好聽與難聽就如同美與醜,永遠是相對的,人如果沒有經歷過痛苦與孤寂 ,不會知道何謂幸福,更不會知道珍惜與尊重的意涵。這世間,唯有是真、 是善的事物,才能稱之為美!

所以,在聆賞新音樂時,最重要的是,不要帶著存有歧視、偏見的耳朵,試著將個人的心胸及感官打開,找尋各個作曲家們在聲音中表達的語言。 這也是我身為演奏者,在面對種種不同作曲家、不同曲目時的詮釋態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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